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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因湖得名、因水而興,長度5公里以上河流5341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56個,一江(長江)一湖(洞庭湖)四水(湘江、資江、沅江、澧水)潤澤三湘大地。2017年以來,湖南加快推進河湖保護與系統治理,水環境、水生態逐年好轉。截至目前,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為優,國考斷面達標率較2016年的90%提升至97.3%,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主要做法如下:
一、創新組織體系建設,高位構建河湖長制工作格局。完善河湖長體系。省委書記、省長共同擔任省總河長,19名省級黨委政府領導任省級河湖長,在全國率先建立省、市、縣、鄉黨政領導全部任河湖長的五級河湖長體系,共明確河湖長51235人,實現江河湖庫全覆蓋。健全工作機構。率先構建以省、市、縣、鄉分管領導任河長辦主任的河長制工作機構,強化對河湖長制的工作領導。建立責任聯系單位服務河湖長制度,全面完成鄉鎮河長辦標準化建設,為打通“最后一公里”提供了組織保障。深化履職盡責。省總河長每年聯合簽發1-2個省總河長令,每年召開省總河長會議,部署安排全省工作,示范開展河湖巡查。2017年以來,各級河湖長每年巡河在200萬人次以上,統籌協調解決問題8萬余個,重點治理河湖400多條。層層壓實責任。常態化開展“一季一督、一年一考”,連續4年將河湖長制工作列入省政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事項和省對市考核內容。率先建立責任河湖下一級河湖長向上級河湖長述職制度。將河長制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監督問責。
二、創新治理機制,夯實河湖長治基礎。強化頂層設計。制定《湖南省實施河長制行動方案(2017—2020年)》《統籌推進“一湖四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總體方案(2018-2020)》《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等,建立流域生態治理機制、生態補償機制、河湖環境損害責任賠償追究機制等,織牢河湖生態環境“防護網”。強化有法可依。認真貫徹長江保護法,出臺洞庭湖保護條例、資江保護條例、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修訂湘江保護條例、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為河湖長制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強化令行禁止。首創書記、省長共同簽發“總河長令”工作模式,聚力解決事關河湖管護的歷史性、系統性、體制性難題。到目前為止,先后發布7個省總河長令,涉河涉湖問題和相關工作全部整改到位或執行到位。強化基礎支撐。完成1301條河流和156個湖泊管理范圍劃定,編制93條省、市領導負責河湖岸線開發與保護利用規劃和采砂規劃,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全面完成第一輪 “一河一策”方案實施和評估,完成新一輪(2021—2025年)“一河一策”方案編制。引導縣鄉政府通過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等方式,落實河道保潔員、巡河員、護河員約1.5萬人,實行網格化管理,解決河流巡查保潔“最后一公里”問題。強化涉水執法。完善“河長+檢察長+警長”“河長辦+部門”等工作體系,協同開展“洞庭清波”“掃黑除惡打傘”涉河涉砂專項行動,強力整治長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行為,嚴格涉水違法行為執法,推動長江流域“十年禁漁”落實落地。
三、創新協同共治,加快建設美麗幸福河湖。突出系統聯治。按年度制定工作要點,將河湖長制六大任務明確到流域、到縣、到部門,聚力推進“一江一湖四水”系統聯治、綜合治理。完成長江岸線清理整治、化工圍江整治、港口碼頭整治三大專項行動,動真碰硬推動河湖“清四亂”,完成457座立即退出類小水電退出和4284座電站整改,洞庭湖區非法矮圍網圍、沅水、酉水網箱養殖和水府廟、歐陽海水庫圍庫等問題整治有力有效,完成問題整治6000余個。實施湘江保護與治理“1號工程”和洞庭湖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五大有色金屬基地完成關停退出,“一湖四水”沿岸實現畜禽退養和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覆蓋,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實現全面禁采,禁養區全面退養。突出聯防聯控。與周邊省份簽訂《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與湖北省共同建設黃蓋湖聯合執法站,攜手打造共治共護新模式;與江西、廣西、貴州簽訂河長制合作協議;與重慶、江西簽訂酉水、淥水生態補償協議,持續強化跨省河湖管護;全面推廣“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公司經營”的砂石開采管理模式,督促洞庭湖區三市簽訂涉水聯合執法協議,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突出示范引領。高標準完成瀏陽河國家示范河流創建,拍攝首部河長制題材電影《瀏陽河上》。高標準推進松雅湖、沱江、漣水等省級示范河湖建設。每年開展50個美麗河湖、50個優秀河湖長、50個最美河湖衛士評選,打造鄉鎮樣板河段超過4000個,群眾對美麗河湖生態獲得感、滿意度持續提升。
四、創新河湖保護監督,織牢織密管護天網。建立常態化暗訪督辦機制。每年開展4次“四不兩直”全覆蓋督查,不定期對河湖問題、河長履職等進行暗訪,發問題督辦函、交辦單800余件次。強化調度通報,采取播放暗訪片、通報交辦問題、召開季度例會、河長制簡報等專題調度,強化工作落實。創新河湖長制政治監督。省紀委監委部署開展“洞庭清波”專項行動,省河長辦聯合省紀檢監察機關向市州交辦涉水問題38個,督辦涉水問題24個,基本做到當年交當年結。建設智慧河湖體系。建設省級河長制信息系統,借助巡河App,運用無人機、視頻、鐵塔資源等技術手段,打造“智慧河長”系統,實現“人防”“技防”并重。對16條省級河湖實現季度衛星遙感監測全覆蓋,問題處置無盲區,共交辦整改問題253個。引導社會參與監督。出臺監督舉報管理制度,運用 “12314”“96322”、新湖南河長制頻道“隨手拍”欄目、紅網@河長等平臺強化社會監督。組織開展河湖長“電視問政”,與人大、政協合作對基層河湖長進行評議監督。聘任民間河長、記者河長等1.57萬人,招募“河小青”環保志愿者8000多人,一批典型榮獲全國“十大最美河湖衛士”“巾幗河湖衛士”“青年河湖衛士”榮譽稱號。
雖然湖南省河湖長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國家河湖長制總體要求還有距離,我們將繼續全面學習優秀經驗做法,進一步提升湖南省河湖管護水平,認認真真“守護好一江碧水”。(湖南省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